媒体称近13年至少10名外籍毒贩在华被判处死刑

2013年07月08日14:14  瞭望东方周刊

  在华外国毒贩死刑概况

  查获多名日本毒贩的2003年,其实是中国对日本公民15天入境实行免签的头一年,每年两国之间的人员往来已过300万人次,跨国贩毒已经成为严峻问题

  《瞭望东方周刊》特约撰稿吴浩 | 北京报道

  7月初,就菲律宾政要为一名菲籍毒贩求情事件,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回应说,涉案菲律宾公民贩毒数量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中国司法机关将依法作出公正判决。

  她强调,中国法律保留死刑,但慎用死刑,对适用死刑有着严格的司法程序和规定。中方希望来华的外国公民了解并遵守中国法律,不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这名菲律宾女子于2011年携带6公斤毒品在杭州机场被中国警方逮捕。这也是三年来菲律宾方面第二次为在中国判处死刑的菲律宾毒贩求情。

  2000年发布的中国禁毒白皮书显示,中国当时已由毒品过境受害国转变为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受害国。从那时起,已经有至少10名外籍毒贩在中国被判处死刑。

  这些外籍毒贩全部在中国最主要的跨境贩毒通道上被抓捕。

  英国媒体的分析也许较为确切:中国处决包括英国人阿克毛在内的外国毒贩,就是希望告诉外界中国坚决打击境外毒贩的决心。而且只要中国的死刑还存在,中国在禁毒问题上就会使用死刑,如果当局在这方面显示手软,问题会越来越严重。

  “金三角”新通道上的毒贩们

  菲律宾人在国外因贩毒被判处死刑的情况并不少见。由于每年有成千上万的菲律宾人在海外工作,经常被贩毒团伙利用。在菲国内,专门称他们为“毒骡”。

  根据民间组织统计,到2011年,有至少8名菲律宾人因贩毒在沙特阿拉伯被判死刑。

  菲律宾国会议员曾专门向国会提交“反毒骡”法案,希望对“毒骡”的招募者进行严厉惩罚,比如处以终身监禁并处最高约60万美元的罚款。菲总统府发言人也特别强调过,阻止菲国民沦为运毒工具。

  2011年,曾有5名菲律宾毒贩在中国被判处死刑。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司法机关对菲律宾毒贩依法进行审理,并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而且,中菲此前一直就该案保持畅通的沟通。

  判处死刑的1男2女分别于2008年5月、12月携带超过4公斤毒品从厦门、深圳等地入境时查获。另外还有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按照中国法律,贩运超过50克海洛因或10克可卡因,即被认定为“数量较大”,进入死刑量刑范围。

  菲律宾政府一方面向中国提出对这些人进行减刑或缓期,同时也呼吁菲律宾国民避免成为国际贩毒集团的替罪羊。

  东南亚一直是中国毒品的重要来源地,也有多名东南亚国籍毒贩在中国被处以死刑。

  自2002年3月,缅甸籍毒贩周卓芬、谭明林、晏宽以及老挝籍毒贩陈培林先后被四川、云南等地的法院判处死刑。

  他们被抓获时,中国警方都起获了数公斤毒品。此外也有证据表明,他们之前长期从东南亚向中国运送毒品。

  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主办的公开出版物确认,“金三角”地区过去由泰国转运世界各地的毒品,至2007年时已有40%经由中国转口。三条由缅甸为起点的贩毒路线中,又有两条以昆明为中转。

  来自公安部的消息则说,自2005年发动“禁毒人民战争”至2012年,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禁毒系统开展的“紫色行动”、“黄宝石行动”、“棱柱行动”、“水晶流向行动”,与上海合作组织密切合作,进一步加强了对重点品种、重点国家出口的易制毒化学品的国际核查力度。通过严密查缉共缴获6675吨易制毒化学品,通过国际核查共阻止5807吨易制毒化学品出口。

  2008年11月,还有一名35岁的南非籍女子因携带超过3公斤毒品在广州机场被捕,后被判处死刑。

  浙江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高级警员公开发表的论文认为,中国在西南、西北、东北境外分别面临着“金三角”、“金新月”等毒源地的冲击,欧美国家生产的新型毒品也经中国东南沿海地区向内地渗透。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台湾、香港贩毒团伙利用内地麻黄素等易制毒化学品资源以及执法部门对冰毒犯罪了解不够的情况,开始在福建、广东等东南沿海一带加工制造冰毒等新型毒品。

  2010年,一名法籍华裔因参与广东、河南等地冰毒制造活动,与其中国同伙被判死刑。

  东北亚链条

  上述论文说,来自韩国、日本等地的制毒分子多在吉林、辽宁和山东制造冰毒。“韩国毒贩多为职业毒贩,与中国国内不法人员相勾结,由境内毒贩提供制毒场所,联络购买制毒原料、配剂等,韩国人则负责资金和提供技术,常常以开办合法企业为掩护进行制毒活动,并负责将冰毒经大连、青岛、烟台、威海等港口走私到韩国。”

  日本籍贩毒分子一般将冰毒运回日本,或作为韩国不法分子的冰毒买方,将毒品运回本国。

  中国国内生产的冰毒被贩卖到韩国、日本、菲律宾、澳大利亚等国,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际形象,“联合国麻管局和美国禁毒年度报告已将中国列为冰毒主要来源国”。

  根据日本外务省日本人保护课(科)数据, 1999年、2001年日本人在中国因贩毒被拘留者均为2 人,2003年激增为13人。他们大多以失业者居多,其中最小的一名20多岁男子曾在新宿街头露宿。

  某日,他正在公园闲坐的时候,一个男子出价20万日元、即约1.2万元人民币,要其携带毒品到中国。2003年11月他携带假护照和1.5公斤毒品在上海机场被拘押。另有一名男子携带7公斤毒品进入中国时被查获。

  日本媒体分析认为,自从2001年日本与朝鲜发生船只冲撞后,日方加强了海上巡保力度,海上运输毒品的线路受阻。于是,日本贩毒团伙用很少的资金收买生活窘困者携带毒品进出中国。即使被查获,只要有一人成功,就能获得暴利。

  1999年、2000年被查获的携带毒品者分别被中国政府判处20年徒刑和无期徒刑。

  根据新华社报道,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声明,2003年被查获的日本毒贩中的森胜男、鹈饲德博两人以及他们的雇主武田辉夫,在2010年4月9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此前在4月6日,另一名在2006年被查获的日本毒贩赤野光信被执行死刑,被称为1972年中日恢复邦交以后在中国第一个被执行死刑的日本人。他在2006年雇佣另一名日本人一同从中国向日本运送2.5公斤毒品时,在大连机场被查获。

  这4人伏法时,3人超过65岁,最小的一人48岁。

  武田辉夫以一公斤200万日元的价格雇佣日本人为其进行毒品运输,森胜男、鹈饲德博就是因此在中国被查获的。

  森胜男说,他被告知在中国即使被抓住了,顶多就是关一年,然后就可以回到日本。一个月后,他就被捕了。

  对于多名日本人在中国因贩毒被判处死刑,日本媒体态度不一。除了有媒体提出激烈反对,也有媒体认为,这种判决显示了中国在贩毒问题上的严厉态度。

  查获多名日本毒贩的2003年,其实是中国对日本公民15天入境实行免签的头一年,每年两国之间的人员往来已过300万人次,跨国贩毒已经成为严峻问题。

  而韩联社2010年7月的报道则说,在中国因走私贩毒被捕的外国人中,韩国人最多,到2010年3月达到80多人。

  由于持续严厉打击,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韩国国内的毒品价格飞涨,于是很多人冒险从境外向韩国输送毒品,甚至在海外建立生产基地。

  2001年,韩国人申玉斗因生产、贩运毒品在中国被处以死刑。他和多名同伙于1997年被捕。

  申玉斗被执行死刑后,一些韩国媒体发难,认为中国未按照国际公约向韩国政府提前进行告知。

  而经过调查发现,黑龙江省高级法院曾向韩国驻华大使馆及驻沈阳领事办事处传真了相关文件,但是被韩方办事人员忽略。韩驻华大使馆总领事、领事金炳权、驻沈阳领事办公室所长、领事均因此被免职召回韩国。

  成长的“金新月”通道

  1997年1月,一外国籍公民与香港籍毒贩在深圳的宾馆被中国警方抓获,现场起获海洛因576克,于2001年4月被执行死刑。此后,长沙等地方法院也曾判处外国毒贩死刑。

  在中国因贩毒被处以死刑的罪犯中,最著名的就是时年53岁的英国公民阿克毛。2007年9月,这名英国籍毒贩从塔吉克斯坦的杜尚别携带4公斤毒品抵达新疆乌鲁木齐,被中国海关安检人员查获,由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死刑。

  中国新疆所面对的中亚及阿富汗“金新月”地带,正在成为与“金三角”相提并论的重要毒品生产地。

  《法制日报》曾报道说,根据中国海关数据,查处的毒品50%来自“金三角”、45%来自“金新月”。目前来自中亚的毒品已经形成境外指挥、中亚渗透、中国西南地区转运、粤沪集散的格局。

  仅2001至2003年4月,新疆的红其拉甫、阿拉山口、霍尔果斯、塔城、阿勒泰海关口岸就查获各类贩毒案件20多起,缴获醋酸酐59.6吨、安菲拉酮60多万片、海洛因4.3公斤、鸦片5.2公斤、大麻8公斤。

  英国政府对阿克毛的死刑进行了“奔走”,请求对阿克毛“宽大处理”。

  2009年底,在阿克毛被依法处决的当天,中国驻英使馆在其官方网站上就此事发表声明:走私毒品在全世界都是重罪,中国对此有着痛苦的历史记忆。现在中国民众对毒品犯罪极为憎恨,在最近的网络调查中,百分之九十九的民众支持法院的判决。

  作为全球重要的毒品生产、贩卖地,在东盟10国中有8个国家可以对毒品犯罪实施死刑。其中,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多次对在其境内贩卖毒品的外国公民处以极刑。

  至2006年,已有20多名外国人在印度尼西亚因毒品问题被判处死刑,占全部毒品死刑犯的五分之一。

  2005年4月,6名澳大利亚人因携带毒品被巴厘地方法院和印尼最高法院判处死刑。虽然澳大利亚政府多次向印尼方面提出赦免请求,但没有如愿。

  而在马来西亚的护照签证上特别有一行小字:走私毒品将被判处死刑。早在1986年,就有两名澳大利亚人因携带170克毒品被判处死刑。

  2002年,另一名25岁的澳大利亚籍越南裔男子自柬埔寨飞往墨尔本,在新加坡机场中转时被发现携带毒品,后被判处绞刑。

  澳大利亚总理霍华德先后5次向新加坡政府求情,并警告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如果新加坡执意处死阮拓文,就等着受到澳洲人长期憎恶吧!”但后者仍然驳回了赦免阮拓文的请求。

  另一个在中国被处以死刑的著名外籍毒贩就是糯康。他因在湄公河上袭击中国船员事发,被引渡到中国进行审判并进行注射死刑。这种形式,也许将成为中国打击跨境贩毒的有力武器。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 新闻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一审被判死缓
  • 体育穆雷横扫小德首夺温网 结束英国77年等待
  • 娱乐董洁潘粤明被证实仍未离婚
  • 财经韩亚失事飞机上近半中国人:低价抢客源
  • 科技美国骨髓移植清除患者艾滋病病毒
  • 博客韩航失事客机上为何中国乘客多
  • 读书后宫秘闻:周代九个后妃伴寝皇帝
  • 教育尖子生流失奥赛被削 黄冈高考神话难再续
  • 育儿姐弟疑捉迷藏躲进木箱窒息身亡(图)